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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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4〕 27 号)文件建议及求助 | ||
来信人 | 宋** | 来信日期 | 2021-11-15 |
信件索引号 | 202101876 | ||
信件内容 |
根据湘政发〔2014〕 27 号文件及咨询县里的人口计生局奖扶办,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农村户口年龄达到60岁的女性也可以享受,但是只能从申请的年度开始享受,以前年度无法补发。 但是由于当时村里信息传播力度有限,加上我父母文化程度很低,无微信等工具,只能接打电话以及2018年搬家后,与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联系少。且相关亲戚也是属于年纪未达到,无从得知此项政策。今年年初知道此项政策后,才申请办理,且由于未在本年3月8日前将资格报送到县里,导致今年又无法享受。 我母亲1953年12月出生,应该是2014年就可以享受了。那2014-2021年的奖励(960元/年*8年=7680元)就这样没有了。我觉得是否有申请补发机制?或者按照原应该享受的部分按比例折合之后,补发呢? 因为我觉得这也不是一项短期政策,对于后面才知道的人,前面这么多年都不补发,其实有点不太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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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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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复日期 | 2021-11-18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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