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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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投诉 | ||
来信人 | 郭** | 来信日期 | 2020-07-07 |
信件索引号 | 202000346 | ||
信件内容 |
投诉书 尊敬的贵局领导您好 投诉人:郭栋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北仲三路12号 联系方式:13356880683 被投诉人: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桥南工业园洪福路以北、永兴路以西 1、诉求,依据食品安全法合理赔偿消费者。 2、诉求,涉案食品责令召回并赔礼道歉。 事实与理由: 本人因生活需要在拼多多商城金果园官方旗舰店购买生榨椰子汁15份共计525元,单瓶净含量1.25L,订单号:200630-394631578761428,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3070300147。生产日期:2020年6月20日,执行标准:QBT2300,其所售食品不符合国家强制食品安全标准,理由如下: 1、 其食品配料表为:纯净水、白砂糖、椰浆、椰纤果、食品添加剂(酪蛋白酸钠、黄原胶、单硬脂酸甘油酯、三聚磷酸钠、食盐、异VC钠、柠檬酸钠)、食用香精。依据GB7718第4.1.3.1.4 项: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 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但“食盐”并不在GB2760目录内,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3.1 项: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 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按 4.1.2 的要求标示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按照 4.1.3.1.4 的要求标示名称。 2、 涉诉食品声称“不含胆固醇”,但却未标明胆固醇含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4.2 项: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另根据其营养成分表标注“脂肪 3.0g每100ml”,依据国家强制标准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附录表C.1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无或不含胆固醇 ≤5 mg/100 g(固体)或 100 mL(液体),并应同时符合低饱和脂肪的声称含量要求和限制性条件(低饱和脂肪声称条件:脂肪含量≤0.75 g /100 ml液体),但涉诉食品质量含量高达3g每百ml,首先无法达到低饱和脂肪的声称要求,其次也未标注胆固醇含量,其“不含胆固醇”为标签虚假内容,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7718第3.4项: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同时也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28050中表C.1的声称要求与条件。 综上所述,涉诉食品不符合GB7718、GB28050国家强制标准,同时违法《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投诉人是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食品生产企业,不等同于一般食品销售经营者,但却依然为了营造销售噱头、增加销量使用虚假标签标识进行宣传,是明知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其次,若特殊人群食用此食品,例如高血脂患者,因此虚假标签内容误食,更易导致身体健康上的危害。 本人认为该行为已经严重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现请求贵局/所依法对于该行为予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邮件形式在法定期限内给予本人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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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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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20-07-1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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