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常德市鼎城区德善陵园殡仪馆违规建设 | ||
来信人 | 黄** | 来信日期 | 2020-05-06 |
信件索引号 | 202000136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常德市委、市政府各位领导: 常德市鼎城德区民政局严重违反国家《殡仪馆建设标准》、违反《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未设50米防护林建设鼎城德善陵园殡仪馆,已多次向鼎城区反映这一问题,一直未得到回复。 《殡仪馆建设标准》第三章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殡仪馆必须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50米防护林是国家规定的最小值、是硬指标、是红线;《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产生有害气体污染的工厂必须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该殡仪馆前期规划图中离居民最近、最多的东侧几乎没有规划设计防护林,更不用说50米的防护林带;根据环保“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也就是50米防护林必须与该殡仪馆主体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防护林是用来调节气候、减少污染、防止有毒气体直接扩散至居民区的一道屏障,是强制性要求。我们多次请求对该殡仪馆项目进行重新审查,违规问题未改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致 敬礼!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20-05-09 |
办理结果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