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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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宅基地问题 | ||
来信人 | 陈** | 来信日期 | 2020-04-18 |
信件索引号 | 202000095 | ||
信件内容 |
本人家庭6口,至今居住在老父80年代修建的老房子,现大儿面临结婚,急需解决宅基地建房问题。因老宅面积小,无法改建,本人已三次向县镇村要求解决,一直未有确切回复。无奈向市长求助,请以人为本,实地调查,以解心头困惑。谢谢! 以下是第三次给县长的诉求信和镇政府的回复,我不知道应该算解决还是未解决。 给澧县县长的一封信(并发常德市长信箱,湖南省长信箱) 尊敬的县长: 你好! 首先感谢县长信箱和小渡口镇政府就我诉求的及时回复,其结果也在我的意料之中。就几次的回复内容来看我是相当不满意的!我也深知基层工作的繁杂与不易,但这不代表就不能有所作为。翻阅《土地法》和《宅基地管理条例》,基本的几点: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民只有耕种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可长期拥有,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拆旧建新,一户一宅等。 关于我申请宅基地诉求,现提出我的依据和理由,也算是个人的几点观察和思考: 1.老宅,还是希望你们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根据细则,结合本人实际,有哪一条不够条件;同样是老宅,别人能建,为什么我却要三番五次提出诉求,你们有想过原因吗?难道是我无理取闹,胡搅蛮缠。 2. 关于集体统一规划的宅基地,也是值得商榷的。作为村集体成员,我也有权分得宅基地,何况我更符合条件。当然,如果为了公平公正,按面积有偿购买,那是可行的,但是所得收入是不是应该归村集体所有?是不是可以用于基础建设,改善村居环境呢?而你们又是怎么做的呢? 3. 根据土地法,如果是村民自愿流转就更不合法了。 4. 在给我的回复中,你们告知我不能占用耕地建房,但我的诉求里有写要占用耕地建房吗?请问你们又是如何得知的?条例上说,一户一宅,拆旧建新,你们落实了吗?我申请个宅基地就这么难吗?是不是真的解决不了还是? 人生过了半辈子,受过教育,向来遵纪守法,不会无理取闹,更不会走极端。只想陈述事实,解决诉求。但希望不要忘了2年前的临澧县合口镇的人伦惨剧,尽管谁都不想发生。也希望你们确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我更始终相信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诉求一定会圆满解决。 声明:本人只是就事论事,解决问题,无意针对任何人。不实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如有不周,也会真诚道歉!本人也保留继续追诉的权利! 小渡口镇村民 2020.4.9. 收悉诉求,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1.诉求人的老宅可以建房,但可建房面积较小且临河有地基不稳的风险。2.仁和村按照国土部门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属于私人承包土地,不属于村集体所有,诉求人若购买宅基地钱不归村集体所得。 澧县小渡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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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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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20-04-2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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