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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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未签用工合同和克扣个人工资 | ||
来信人 | 周** | 来信日期 | 2019-09-17 |
信件索引号 | LM2019096106 | ||
信件内容 |
本人周国斌,2019年2月26日来常德莲康(莲池)医院工作,试用期后如2019年3月1日正式就职后勤部工作。从事后勤维修工作,3.4.5.6月接人事填写4000元工资正常支付,莲康医院在院领导安排下我7月支付工资为2200元,8月支付工资1865元。 从2019年3月1日就职至今,不知道莲康医院院领导不知道劳动法的重要性还是无视劳动法,到现在都没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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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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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19-09-2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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