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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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常人社发[2016]19号相关内容不合法,应予纠正 | ||
来信人 | 贺** | 来信日期 | 2019-08-01 |
信件索引号 | LM2019085807 | ||
信件内容 |
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长沙律师,有关劳保基金的事情向您汇报,请求依法处理。 建筑企业劳保办只是湖南省建设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不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国务院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权征收属于社会保险费性质的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范围。早在1995年,我国颁布施行的劳动法就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其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实施监督。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及规章不是法律。地方政府下文由建设行政的有关部门收取、管理和运营建筑行业里的劳保费用,缺乏法律依据。 正是上述原因,2016年7月1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废止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1号)。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废止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2016年7月1日前已开工项目欠缴的劳保基金,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拨付给施工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上述制度废止之后,撤销各级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于2016年12月底前安置到位。 但是,2016年8月22日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湘政办发[2016]51号文件的通知》(常人社发[2016]19号),通知有重申湘政办发[2016]51号相关精神,但很遗憾的是该通知仍然有越俎代庖之嫌。该通知不仅要求市、县两级建保部门要“及时清理欠缴建设项目,积极主动追收欠费,确保建安劳保基金征收到位”;而且规定“对2016年7月1日前的建设项目,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在施工报建、工程联合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时要严格把关。凡未缴建安劳保基金的建设项目,住建部门不得办理施工报建、工程联合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其一、根据省里规定,相关机构要撤销,建保部门没有权力征收劳保基金。其二、不予办理验收、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没有法律依据。 以上,不当之处,敬请见谅,但请求给予明确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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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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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19-08-09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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