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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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政府拆迁未见公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19-07-23 |
信件索引号 | LM201907573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级领导: 你们好! 本人位于新安镇新西社区的房屋收到通知,要求配合政府河湖“清四乱”的整治要求搬迁房屋,但始终未见政府公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们这边需要拆除的房屋建筑较少,但是这个拆迁项目的相关文件我们都还没看到,都不知道具体是哪个部门负责,只有社区主任和城管人员三天两头告知房屋拆迁能够补偿的金额,催促我们尽快搬离。我们现在是独立的具有国家土地使用权的自建房,但是告知的补偿金额远低于市场商品房价格,这样的补偿方案并不能让我们百姓另择土地修建新房或是购买同等面积大小的商品房,政府网站对于其他房屋征地补偿都有公示补偿安置方案明细,其中均有涉及房屋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甚至是提前签约奖励和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奖励等相关费用补偿,为何该项目只有房屋补偿款?不知对于我们这边房屋价值是第三方机构是以什么标准评估?政府对于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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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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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9-07-29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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