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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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公积金贷款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18-10-10 |
信件索引号 | LM2018104537 | ||
信件内容 |
本人之前在长沙缴纳公积金(17年12月-18年8月,此期间连续缴纳未中断),18年9月在临澧新单位缴纳,请问是否可在临澧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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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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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10-17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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