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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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请政府管管石门“天瑞幸福里”夜间施工噪音问题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18-03-27 |
信件索引号 | LM2018033541 | ||
信件内容 |
3月26日晚上,石门“天瑞幸福里”建筑工地夜间整晚施工,噪音严重扰民。近一年来,该项目开发商、承建方不顾周边居民死活,每天晚上施工到凌晨两点,昨晚居然搞了一个通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十三条之 (四)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再也不忍了,必须向政府投诉。这些得寸进尺,无任何德行、无视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发商、建筑商,希望政府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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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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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04-12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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