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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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澧县澧阳新河社区变压器安全距离不够有重大安全隐患 | ||
来信人 | 郭** | 来信日期 | 2017-12-30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123108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我家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阳镇澧阳路807号和气象西路交接处,家人在此居住已经有15年以上,离房屋不足1.5米处有一个电线杆。在2017年12月18日,新河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安排人员在此电线杆上有安装了额定容量400KVA的变压器,离房屋距离不足1.5米,不符合安全距离。部分法规标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一条: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根据国家标准G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户外变压器要离任何建筑物5米以上。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涉及防火规范》,户外变压器要离民用建筑6米以上。在2017年12月18日当天,我们有电话向澧县电力部门反映,电力部门表示不能安装,也不是电力部门安排的,希望电话向新河社区人员电话解释,但新河社区人员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在2017年12月18日,此变压器已经安装完成。我们有向新河社区反映但没有效果。在2017年12月26日,新河社区人员接通了电源。此位置安装变压器,安全距离严重不足,对周边居民和行人有安全危险如电辐射,电击危险,尤其是雷雨天气,更有存在发生火灾的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存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风险。请关注解决,尽快拆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变压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居民安全,谢谢。 此致 敬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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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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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03-08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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