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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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养殖场拆迁补偿 | ||
来信人 | 翦** | 来信日期 | 2017-12-29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123101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桃源县青林乡的一位养殖户,我的养殖场2002年建的,房屋面积830平方,年出猪一千头肥猪,母猪40头,属于我乡养殖大户,2017年底我乡给我猪场定为禁养区要拆迁,在拆迁方面标准有些问题想质询下领导。 1,房屋补偿标准2,母猪,小猪迁移补偿标准3,工人失业金补偿标准以上三个补偿我乡工作人员回答是都没有,配合好的话就给点奖金,不然就强拆,请问他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领导大人求求你们救救我们这些老百姓吧,我们当时跟着政策养殖,现在说我们犯法,我们一辈辛辛苦苦创的事业现在就要被强拆了,我上有老下有小的要养活,我现在生不如死,以后怎么生活,恳求政府能够了解民情,把养殖户的损失降小些,求求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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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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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8-01-03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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