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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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转业军人到乡镇事业单位的编制设置 | ||
来信人 | 钟** | 来信日期 | 2017-12-07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123006 |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我是桃源县2010年安排到乡镇事业单位上班的一名转业军人。为什么当时我们一起转业的编制设定为工人级别。和我一起当兵,2015年转业的,也是转业到乡镇事业编制的,他们的编制设定为什么是管理9级,也就是管理级别,而且工资要比我们多200多元。大家工龄一样,也都是转业军人,为什么这么不公平,难道我们2010年转业的军人就不是军人了,望领导答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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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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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12-15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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