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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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农民工受伤为什么公司不给报工伤 | ||
来信人 | 熊** | 来信日期 | 2017-11-27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112951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17年8月27日下午3时左右,在重庆津北建筑有限公司常德万达广场项目部工地进行装模施工作业时由于踏脚处木方断裂至我坠落地面,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送至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骨外科救治,诊断为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 ,进行了钢钉加固手术。为什么公司不给我我报工伤,那么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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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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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12-07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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