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安乡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违法毁林造林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7-11-26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112946 | ||
信件内容 |
继2017年七月,市政府就安乡县荆八路官当段树木赔偿问题出面调停后,林农张廷海期待与安乡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取得圆满处理结果。然而经过五个月的漫长等待,事情依然没能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而且安乡县相关部门对此事遮遮掩掩,对市委市政府隐瞒相关事实。令人气愤的是交投公司不顾七月份的调停结果,在当事人张廷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书面的形式向安乡县林业局及官当林业站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拒绝合理赔偿,难道为了建设所谓的“绿色通道”,就可以毁林造林吗?就可以置老板姓的利益不顾吗?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12-09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