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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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常德拆迁民生问题已引起中央在京媒体的注意 | ||
来信人 | 何** | 来信日期 | 2017-10-29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102790 | ||
信件内容 |
德睿并立军同志: 常德需要发展,但应始终把牢中共十九大“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准绳,关注民生,爱民惠民。当前您二位治下的常德市尤以楠沙社区棚改建设一期为代表的多个拆迁项目,因政策执行不力和不公,包括落实拆迁任务的多位现职和退休又返聘的干部言行不一,偷梁换柱,徇私枉法,甚至涉嫌暴力拆迁,已经出现严重的民怨问题,并已引起中央在京媒体的注意,希望德睿和立军同志切实“听党的话,以人民为中心”,秉公为人民服务,一碗水端平,落实好中央和当地拆近政策,让常德市每一个拆迁项目成为关乎民生的“惠民工程”,而非“民怨工程”。务必阻止您二位麾下的某些干部搞“拆迁承包”,欺上瞒下,欺弱恃强,假公济私,最后让可爱的同志们都下不了台,甚至吃不了兜着走。 以下是涉迁百姓向中央媒体反映的问题:1.记者朋友你好 !我们是永安街道新东街社区(原楠沙社区)20年前的失地农民,拆迁名称:建设桥二村棚改。建设桥二村棚改范围包括:1市政府机关 2城市居民 3我们农转居的私房 ,拆迁办对市政府机关的标准大约是8000多/平米,城市居民大约是7000多/平米,而且有回迁资格,而对我们的房屋补偿标准是按照2012年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政策700/平米,装修费500/平米,合计1200/平米,不容许我们回迁。另外加一个户头72万(我们不知道这72万是怎么算出来的,是补偿那个方面,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多生多得),现在我们附近的房价是7000/平米,市政府只给我们700/平米,我们怎能买得起房?而且拆迁办把权利下放到当地居委会,由当地居委会打包,我们已经失地,但市里上报省里时,说我们有耕地,他们暗相操作,个个击破,在原来集体土地不能买卖的情况下,买来的外来户都可以产生多个户头,来达到他们个个击破的拆迁目的。而我们听党的话,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就只有一个户头,他们是拆房子而不是拆人头,为什么变相操作按人头拆?其实中央早就有拆迁法规定:“首先集体土地不能买卖,只有转为国有土地才能拆迁,第二拆迁补偿不能低于市场价,第三拆迁的居民不能低于现有的生活水平”,他们在拆迁前没有按照中央政策给我们知晓权,拆迁前没做宣传,没征求群众意见,不举行听证,不进行评估。他们变相操作,想给哪家几个户头就几个,说拆就拆。 望勿因暴拆和拆迁政策不公而引发常德官场地震。切记!! (记者证号K115407550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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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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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11-1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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