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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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交警判定是否准确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7-10-12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102688 | ||
信件内容 |
在石门县10月2日车辆开在乡间无划线的道路上与对方车辆会车,已车有涉嫌占道情况,但也不影响对方车辆正常通过,对方车辆超速行驶下将已车反光镜撞掉后没有停留直接驶离现场,后通过行车记录仪报警,交警判定双方共责,对方车辆不构成肇事逃逸情况,请问交警判定准确么?或是这种情况到底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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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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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10-2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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