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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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沅水四桥拆迁征地补偿款有关事宜咨询 | ||
来信人 | 谢** | 来信日期 | 2017-09-11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92548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丹洲乡长湖村村民谢球仙。我认为沅水四桥征用土地补偿款我们村的村干部处理结果不合理,将本属于我的土地给了别人。1997年我同村村民王某应当时农业税比较重,无力耕种。口头承诺将这块0.522亩土地给我耕种至今,当时农业税我是一分不差的交了的,且土地在2008年已经确权给我了。现在沅水四桥征用的了我的土地。桑场和长湖合并后,现在的村干部直接将这块土地的补偿款全部给了别人。我多次找到村干部,上访过丹洲乡经管局,武陵区经管局都得不到处理。说是让我自己去打官司,这些人都是代表着政府形象的人,怎么能一出事情就把责任推到老百姓自己身上。作为农民的我那有那么多钱去打官司。希望市长您能在百忙之中帮忙处理一下,我只想得出一个说法,拿着自己在政策内的补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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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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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09-25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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