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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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投诉临澧县安福镇派出所黄修军违法违纪办案 | ||
来信人 | 祝** | 来信日期 | 2017-09-10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92545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大人,您好! 我叫祝碧波,是临澧县职中学校的一名普通教师,现我县公安系统风气严重败坏.....我深受其害!特向您反映我所遭遇的不幸. 2013年10月8日深夜转钟,我班有四名学生通过翻4米多高的围墙外出上网,我发现后便去寻找,找到后,由于气愤便体罚了他们(检讨...),当时有多人在场,都没有发现有学生受伤,也没有听到学生喊疼,10月8日早8点多,有学生报告说昨天翻墙的学生刘涛受伤了,经医院检查,手肘发生了骨折,询问原因,学生自己说是早上摔伤的,之后家长在医院里花了11394.66元给其治疗.事隔两年,学生刘涛毕业,他们一家便一口咬定是我打伤的,要我赔偿,还请了土律师(没有律师证的社会混混,听别人说这些土律师和派出所某些干警有紧密的联系)帮忙,2016年1月4日,办案人员黄修军非常突然地立了我刑案,在非常规的审讯中歪曲实事,片面地听信几个翻墙学生的证言,并把我送到看守所关押了7天,在此期间案件进展一直都是证据不足!更令人气愤的是,黄修军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动员了我家属给学生赔下了12.5万元的天价赔偿!后家长打电话给学校,说家长自己只得到5万多元,那么剩余的5,6万元哪去了?难道是狗吃了?且黄修军还收受了我家人及学校送的几条“和天下“香烟与接受“吃请“. 为此我要控告临澧县安福镇派出所黄修军违法违纪办案行为!(详情请见附件) 一. 我要控告“黄修军违法办案举措---由立案调查直接上升为审讯拘禁”。 二.我要控告办案人员黄修军“诬陷、捏造事实”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 三.我要控告办案人员黄修军“诱供逼供”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 四.我要控告黄修军在办案过程中“故意透露、扩大案情、受贿、按受吃请”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五.我要控告办案人员黄修军涉嫌伙同“土律师”敲诈赔偿款12.5万元的严重违法行为。 六.我要控告办案人员黄修军“玩忽职守”违纪行为 市长大人,您是我们百姓的父母官,请一定要为我这个弱小的百姓做主! 办案人员黄修军出于某种目的,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始终以学生证言为依据,随意听信学生不真实的证言,不尊重客观事实,把法律当成工具、手段,极力地诬陷、加害于我!我要控告办案人员黄修军违法违纪的恶劣行为,依法追究黄修军所负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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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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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10-13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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