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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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柳叶湖岩子堰村村干部不作为 | ||
来信人 | 汪** | 来信日期 | 2017-09-04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92523 | ||
信件内容 |
因为多次向村里反应无果,才把事情放到网上,寻求网络的力量来解决。因为汪胜利,汪明学,汪四华,汪全华房子后面是个大鱼湖,这个鱼湖是所属村里,但村里为了利益把这个鱼湖给姜四林承包,姜四林为了自己的利益改变了原来鱼湖的水位,至少水位上涨半米,从他承包到现在因该有10多年了,一直保持这个高水位,现在我们挨着湖住的这几家房子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并且有的地方开裂到一块红砖都能塞的过了,房子后面的树也倒到水里了,这个村里面也来人看了!但就不给解决!是不是要等房子倒了出人命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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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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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09-12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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