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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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农村自建房屋(1999年原地翻修),无任何相关证件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17-07-14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72288 | ||
信件内容 |
父母于1999年在原有宅基地上翻修房屋,建房前小组、村里和镇上均有人到我家进行审核并获得同意,但当时不知何故并无任何证书、证件,只有手写字条一张,由于时间久远,字条有些模糊,向桃源县房管局、国土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无果(均回答不清楚,相互推诿),故写此信给市政府,如果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我们需要走什么样的流程,或者在不动产登记时,我们的房子需要提供哪些证明、证件,又该如何办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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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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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07-28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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