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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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我父亲承包石门县子良乡政府企业合同未满善后处理事宜 | ||
来信人 | 覃** | 来信日期 | 2017-06-01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6208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本人写此信基于以下缘由:1、我父亲是石门县子良乡护城峪村人,1995年3月18日,子良乡原企业办将太青煤矿发包给我父亲,合同期限为十年,双方约定由我父亲承包并偿还煤矿原有债务,我父亲在前期经营期间投入了大量资金,其中包含偿还当时企业办原有债务38928.63元,人工工资、物资款项等8万余元以及约定利润1.6万元(四年利润上缴),后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该煤矿于1999年关闭,关闭时我父亲仅经营四年,且在经营期间未产生利润,按照双方约定,我父亲仍有六年经营权。关闭后子良乡政府工作人员要求我父亲继续看管好该矿资源,并称若以后任何一方挖到该矿产,以每米3万元弥补我父亲,为此我父亲聘请部分民工对该煤矿进行了管护,耗资近1万余元,合计受损14.4928万元。2014年,我父亲找到时任乡长胡侠义,胡乡长将此事安排给工作人员向凤华处理,但向凤华以各种理由将此事久拖不决,不予理会,为此我父亲的上述损失长期得不到补偿。之后合口三圣乡开采煤矿时,深入挖至我父亲看管的此处,我父亲找政府,政府不予理会,后我父亲请人去协调处理,对方煤矿愿意拿30万弥补我父亲,但是护城峪村支书万传富听闻此事,赶紧带领子良乡政府以及执法大队火速赶往三圣乡与对方谈判,并坚决强制不允许我父亲随同,称待他们处理好后会给我父亲一个答复。然后此事杳无音讯,当时对方煤矿如何处理如何赔偿至今未给我父亲一个答复。2、为此我父亲多次奔波找到乡政府处理此事,领导班子换了一届又一届,得到消息去年年末原子良乡尹乡长已开会商讨此事,打算给我父亲补偿,然而他因病退休。3、本人已给石门县县长信箱写信3次,子良乡政府陈宏平书记以及丰光强人大主席态度傲慢,对我父母敷衍了事,声称无法处理此事,让我方走法律程序。4、尊敬的市领导,请问百姓是否该为政府买单?我父亲承包的是乡企业,偿还的是乡政府债务,为何讨要自己应得的补偿困难重重?乡政府的基层干部如此不作为,又谈何为百姓办实事,解难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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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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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06-13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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