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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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澧县政府机构对大病报销地域歧视和地域保护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17-05-31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52084 | ||
信件内容 |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很不幸,我爸肾功能不全拖到现在成尿毒症了,我这些年一直在常德市工作,所以我爸也跟着过来在常德市中医院就医。我今天就透析的问题咨询了中医院肾病科的医生及护士,他们说透析的问题,全常德市所有的县城都可以在常德市中医院异地报销,报销比例是%90,但是澧县除外,澧县不能异地报销,而且拿回澧县报销只能报销%70。后来,我就透析报销的事又打电话给澧县农合办,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是一样的,也是不能异地报销,而且异地只能报销百分之70,但在澧县医院透析就可以报销百分之90。我就想问问领导们,县城到市里来务工的人不在少数,为什么不能跟其他几个县城一样,和市里的医院挂钩,异地报销。澧县政府机构这样做,是没当百姓是一回事儿,是赤裸裸的地域保护,我希望有关领导能管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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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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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06-21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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