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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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希望县民政局解决问题 | ||
来信人 | 孙** | 来信日期 | 2017-05-19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52046 | ||
信件内容 |
恳 求 信领导你好:我叫孙林,二OO一年底北卫三师炮兵团退役士官,退役后县城士官(士兵)应该享受国家安置工作就业政策,把我安置在二OOO年进入破产程序的澧县氮肥厂(原国有),之后县氮肥厂成了私有,在县氮肥厂破产当时,就要求我们安置的这批退役士官(士兵)直接买断清算,未上一天班,未拿一天工资就失业啦!加之家里母亲2005年(51岁)就患癌病故,(到澧县医院就诊,县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后转至湖南省肿瘤医院),此时家里已经欠下不少债务,父亲身体也不好,靠低保120元维持生活,原本家里经济条件就差、压力更大了!当时没有了工作,我不得不外出打工自寻谋生,在外地得不到应有基本生活保障,经常吃了上顿无下餐,过着流浪无定居生活。二OO六年,国家和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我们等来了国家下发退役军人再安置政策,县民政局从新安置了那一大批军干,自卫反击志愿军、士官,全部一人一生活卡,买齐社保,带薪安置。但是,十多年来,一直到现在,我作为安置对象之一,县民政局档案中也有名单,可是本人、家属和社区街道办都未接到任何的通知,无耐一直没有享受到政策和相关的同等待遇。在此,恳请领导了解相关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按二00六年政策给予再安置。 澧县澧纺北区一栋二单元四楼 孙 林 二O一七年三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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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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