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西湖区委农经局挪用《良纯生猪养殖场》资金一案 | ||
来信人 | 夏** | 来信日期 | 2017-04-20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41902 | ||
信件内容 |
市长您好;本人12年受区农经局指派,申报一个50万元,年出栏500头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良纯生猪养殖场》,于14年10月经市农经局验收合格《当初在汉寿境內算比较高标准猪场》,15年区农经局拍照上报市里,项款34万元打入区财政,同年以所为承建第三方胡风雷的名义拨出,分给我三万,夏勇三万,夏东风三万,有个带照片的关键材料不给看,其余款反回区财政《负责人所述》。由于我没有带眼镜要求拍录这些材料时招拒绝《全过程讲话有录音》。就此事,之前上市长热线询问一次,回复是借你名搞来的钱不是给你个人的,同时找区委农办四天七次,大门紧锁,窗帘满闭。二次市长信箱申讨,回复是其款打入承建第三方,去查问此事时得知上述。特恳请市长为我作主,能还我专项资金,更好的发展生产,为社会创造更多的效益。夏良平2017年4月20日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05-15 |
办理结果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