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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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户口迁入 | ||
来信人 | 邓** | 来信日期 | 2017-04-14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41881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17年3月21日,欲以购房入户之方式将妻女迁入到天源美景所属区域,澧西派出所及公安局皆批示准予迁入,但准迁证上有一栏位需金牛池社区签核后,派出所方给予正式办理迁入手续。故当日上午我拿着公安局核发之准迁证及相关证件去金牛池社区,但该社区窗口工作人员及党委书记要求如下:1.没有出示任何文件,但要求需交1200元(人)的所谓档案管理费。 2.要求我示准生证。 故我的疑问是: 1.该社区是何名目收取此项费用,且费用之管理及出向?2.超生或准生是否应属卫计委之职责与权限?社区为是否有此权限? 3.户口迁移是公安系统主管还是社区主管? 4.户口迁入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是否予当场办结?可该派出所人员回复办理手续要10天左右。本人今年内在省内几处有办理过户口迁入手续,但没见此种现象,请予以了解为谢!本人可随时就上述情况证明,且保留向上级政府进一步反应之权利。 另因澧县直接屏蔽此信,而不给予任何了解或调查?故向上级进一步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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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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