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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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政府补偿养殖的标准是什么 | ||
来信人 | 吴** | 来信日期 | 2017-03-23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31783 | ||
信件内容 |
我是常德市柳叶湖双桥村的农民,没有外出打工,2008年建了两间猪舍养猪,2015年底,柳叶湖街道畜牧办工作人员和双桥村村干部宣传政府政策让老百姓服从政府要求,不要群养家禽,政策对响应政府政策的养殖户给予补贴,我们很多人同意了,2016年街道畜牧办和村干部也到现场丈量登记了养殖面积,但2016年底政府发放补贴时整个柳叶湖双桥村只发放了7户(并且还是2016每养过猪的,没有养的基本没有发放补贴),我们到畜牧办了解情况,答复是他们也没办法,你们可以选择继续养,为何朝令夕改?老百姓一年没有养猪的损失谁来买单?政策是用来遵守的还是违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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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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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03-31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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