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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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紫御豪庭开发商和物业坑老百姓的血汗钱 | ||
来信人 | 受** | 来信日期 | 2017-03-06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31715 | ||
信件内容 |
紫御豪庭小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地下停车场与杂物间的问题。首先,地下停车位是全体业主应享有的小区配套设施,开发商无权买卖。所有已买车位的业主坚决要求退还购车位款,车位只能按市场价出租(参考莱茵小镇小区),凡需车位的交400元每年的租用费,车位不固定;其次,地下停车场修建的杂物间属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已卖杂物间款项也必须退还给业主。二、 小区前期物业与物业费问题。首先,坚决更换现有的物业公司。示经小区业主同意私自更换购房合同中约定的物业公司,开发商已经违约。必须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重新招标或自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其次,在更换现在物业公司之前,现有物业公司必须帐目公开,已经收取的已提前收房业主交纳的相关费用必须公开透明,目前小区物业收取的费用须有物价局的批文,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必须退还给业主,如装修管理费、打墙费等,水的二次增压费高于其他相邻小区不合理;小区大门及小区里面(包括电梯内)现有的广告牌必须撤除,现物业已经收取广告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现物业公司不得挪作他用,只能以后用于小区设施的完善。 三、 九号楼和五号楼架空层的问题。这两栋已经公摊的架空层面积按平房双倍退赔。合同中明确写着“架空层不得砌封,属公共活动场所”,却被用作物业用房、公共活动室及公厕,业主购房时置业顾问对此只字不提,这两栋业主的购房合同中也没有特别注明,开发商存在明显的欺诈消费者行为。 四、 房屋质量及设施不够完善问题。房屋漏水、开裂、墙皮脱落、钢筋外露、过道围栏过低,电梯内无监控交房必须安装,电梯风口必须安装物业和沙霸串通一气 强行买卖 不买沙霸的沙不让进小区 还有没王法? 开发商在地下车库私自违建杂物间 售卖 谋取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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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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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03-1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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