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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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准生证 | ||
来信人 | 郑** | 来信日期 | 2016-10-25 |
信件索引号 | LM2016101283 | ||
信件内容 |
我是广东省嫁到湖南来的外来媳妇,现在已经怀孕八个多月了。我之前十八岁时生育了一个小孩,后来已经分手,小孩已经在男方家扶养,与我也已经断绝了关系来往。现在我已跟另一个男人结婚怀孕需要办准生证,我在广东那边的计生委开了二级证明过来这边办准生证,这边不给办说要交罚款,因为我未婚先孕。可是小孩已经上了户口,小孩子那边情况怎么样我都不知道,并且我跟那边的关系水火不容,在这种情况下却叫我打电话给那边把罚款证明寄过来,要么就交罚款。既然小孩子已经上了户口就说明那边已经做了相对的处罚,可这边为什么死抓着不放。眼看就要生产了,准生证也没着落。我一没超生,二没未婚,手续齐全,却为了这个准生证我们夫妻二人天天吵,难道没人为我们考虑一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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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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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6-11-0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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