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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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质询退役士兵问题之二。 | ||
来信人 | 项** | 来信日期 | 2016-10-10 |
信件索引号 | LM2016101240 | ||
信件内容 |
已上传图片,请查看附近。本人于2016-07-06 08:46 提交过一次相关问题(办件编号 LM2016070965 )。今天,委托母亲去安乡县民政局办理抚恤金。被告知两年义务兵能领1200块钱!很担心这个计算到底有没有错误,保家卫国两年只有1200块钱。县民政局要我母亲,明天去镇政府找相关人。这两天跑了好多地方感觉好难拿到这一点点钱,县民政局还要证明我是户口本上面人!目前,本人户口本上面明确写的是居委会,县民政局不知怎么弄成农村户口。这个问题县民政没有解释。能否简单的拿到抚恤金就行了,是我应得的。感谢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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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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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6-10-2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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