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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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霸王条款,会员卡的金额有法律规定不能退吗?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16-09-12 |
信件索引号 | LM201609117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社会中的一个为了生活而奔波的普通大众,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在长沙与常德两地出差。现在有事情要说,为了自己也为了更多的人。爆料,常德市武陵区丹阳路旁的《致远艺术酒店》霸王条款规定会员卡充值后不能退回,事情起因:8月30日入住该酒店,前台接待介绍办理会员卡充值可以入住主题客房,统一价格为208元,由于本人考虑长期常德出差所以办理1000元充值,可是在2016年9月7日晚再次入住时该前台说会员卡的价格为280元,多次与酒店管理人员协商无果,要求退还1000本金(本人愿意承担刷卡手续费)可是该酒店管理人员说不予退款还说该卡的最终解释权归该酒店,这霸道条款有法律规定吗?句句属实本人投诉要求曝光 ,要求有关部门调查。打12315未得到任何回复信息。 希望得到回复! 谢谢! 公民:王承优 2016.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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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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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6-10-2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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