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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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我户棚改安置未落实的求助信 | ||
来信人 | 伍** | 来信日期 | 2016-07-22 |
信件索引号 | LM2016071011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周市长,您好! 我是鼎城区林业站(原鼎城区芦苇场)营养食品厂的原住户,我叫伍斌。鼎城区政府于2013年对我居住宿舍楼进行了棚户改造,开发楼盘名为“江南美景”。 按拆迁安置协议,我户应换得“江南美景”小区住房面积约176平方米,因实际需要,我户准备选定两套各约118平方米的住房(多余的面积补差价)。去年下半年营养食品厂通知我们所有原拆户进行“摸铊”选房,因房层限定6楼以下,我户当时“摸铊”选定了606#(约118平方米)、302#(约112平方米)两套房。今年年初营养食品厂又通知我所有“摸铊”选房户,在愿意补楼层差价的前提下可重新选择高层住房,因此我户重新选定了2803#、606#两套各约118平方米的住房。 一个月前我去该小区售楼部准备办理网签手续时,却被告知不能办理,原因是已被他人(杨可军,该楼盘的承建商)网签,当时我在该售楼部的电脑里查到2803#的原始登记户户名为我父亲伍登祥,更改后为杨可军(已拍照留证),得知此情况后我多次找营养食品厂协调处理,也找该厂的上级机关鼎城区林业站反映情况,均已不知情为由进行推脱,迟迟不处理,之后也曾找鼎城区房管局棚改办和鼎城区信访局反映诉求,也未得到解决。 我户多方逐级反映无果,无奈之下,现向您反映该事实情况。棚改项目工程本是利民便民的大好事,关系民生稳定。作为棚改安置的一户,我户棚改安置未落实到位,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恳请您百忙之中抽空了解事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将我户的最基本诉求协调解决落实到位。我户最基本的诉求就是要回我户选定2803#房(或同等面积的2806#也可),并要求鼎城区林业站积极配合我户办理网签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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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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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6-08-19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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