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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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希望常德市武陵区公安分局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 ||
来信人 | 聂** | 来信日期 | 2016-07-04 |
信件索引号 | LM2016070963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常德市武陵分局的领导你好,本人曾经因开一元麻将馆被武陵分局处理过,当时分局民警说要罚款六千元人民币才能解决这个事情,本人认为罚款金额较高,没同意,最后分局民警降为五千元,我想请问一下,法律是国家的,不属于咱们常德武陵分局的,罚款居然还能讨价还价。(被处罚时间:2016年6月8日下午四点左右)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我想请问一下五岭分局的领导同志,对于我的五千元罚款是依据什么得来的,而且我缴纳罚款后武陵分局的民警连收据都没有给我开,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最终的罚款会流向哪里就不得而知了..... 我开的仅仅是一元麻将,都是附近的一些退休老年人过来娱乐而已,而且麻将馆没有开设在小区里面,不存在着有扰民的现象,我想请问一下,打一元的麻将是否会构成犯罪,严重点会不会被拉出去枪毙..... 另外,6月30日下午四点左右,武陵区白马湖派出所民警开着警车,可能来了四五个人,其中一人拿着铁锤,冲进麻将馆关着门对麻将馆进行打砸,而且还不让任何人进入打砸现场,为何要关着门进行打砸,开着门是怕让咱常德市的老百姓看到咱们常德市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吗?而且在执法过程中仅一人穿着警服,我想请问一下,另外那几个人是干嘛的,不会又说是派出所请来的临时工吧,我开麻将馆我知错,公安机关可以对我进行处罚,但是我想请问,作为警察,这样的执法方式是否正确,作为人民警察,手持铁锤进行打砸这是警察做出来的事情吗?请问这是警察还是黑社会?打砸东西只有黑社会,土匪才能做出来的事情,而且周围大大小小的麻将馆不下十家,他们打麻将的筹码有些远远超过了一元的麻将,请问白马湖派出所的民警,为何你们仅仅只是打砸我这一家,如果全常德市的麻将馆全部都砸了,我没任何意见,请派出所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咱们常德市的人民警察能否在常德市民面前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本人拍有打砸现场的照片,为了能给你们警察能留下一点点那么好的印象,就不公布出来了,希望常德市的领导能给一个说法,警察这样的执法态度是否正确。 以上所说句句属实,如有半句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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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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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6-07-29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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