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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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请求保护生命安全及维护财产权益的报告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16-06-30 |
信件索引号 | LM2016060959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级领导:我的姓名刘松汉,男,1964年12月22日出生,我的妻子刘世凤,1965年3月26日出生,我们均是浙江嵊泗县人。我们夫妻俩于前些年,来到常德鼎城钱家坪乡辉华采石场,投巨资购买了该采石场的设备及生产线、常安高速碎石加工经营权,并又自行添置了大量的机器设备。但是,未曾想到,我们投资辉华采石场,实际上是陷入一个早就精心设计好的陷阱,我们夫妻俩就是陷阱中的猎物。目前,我们夫妻俩投巨资所获得的财产和权益,已经和正遭受到“猎人”的随意侵犯,并且,我们夫妻俩的人身安全正遭受到“猎人”严重威胁,随时可能被“猎人”屠杀,情况紧急。在此危难时刻,我们向常德各级领导提出此报告,请求领导给予关注和重视,详情请见附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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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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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6-09-21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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