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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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再咨询公积金问题 | ||
来信人 | 佚** | 来信日期 | 2015-06-05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0606974 | ||
信件内容 |
市领导您好!我是临澧县人,于2011年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前段时间看到常德公积金政策调整,通知写明以后每年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管理费,但我去县公积金管理部却无法办理,理由是房贷没还清前无法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管理费,但仔细阅读“常房金发[2015]12号”文并没有显示相关规定,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此问题我于5月22日咨询过,但迟迟没有得到回复,故再次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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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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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6-1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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