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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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小学生病退学费 | ||
来信人 | 陈** | 来信日期 | 2015-03-20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0306536 | ||
信件内容 |
小孩子上学后出现严重的皮肤溃乱症状,经汉寿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过敏症状,原因为学校有物质或食物造成孩子过敏,必须找出过敏源后远离才可以,或者只能更换环境,否则小孩后果非常严重,永远不能治愈,而目前国内医学对过敏源几乎无法找到,没办法,我只能给孩子转学,15年3月入学,交纳学费生活费等约6000千余元(汉寿龙池实验小学)刚上三周课,余下时间内的学费及生活费可以退吗?教育部门有无相关规定,求解答,非常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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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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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3-3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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