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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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800KV高压线架设本应是好事,却变成了我家的噩梦与灾难 | ||
来信人 | 董** | 来信日期 | 2015-11-24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1107807 | ||
信件内容 |
请求事项:我是桃源县盘塘镇董家坪村小堰湾组村民董道和,在建的酒湖线800千伏特高压线路施工架设与我家房屋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设计标准,为保障生活安全和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请求相关权威单位来我家实地测量。若实测导线边线与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达不到国家规定的15.5米,请相关部门依法与农民签订房屋搬迁及补偿协议后方可施工;若大于15.5米,也请出示国家认定的权威机构的测量数据,签名盖章,同时依法与农民签订安全协议,避免争议和纠纷。事实与理由:近期酒湖线800千伏特高压线即将在我家用地上动工(我家所属的塔基号是6518#),这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从建设的路线来看高压线离我家几间房屋太近,天天担忧的我睡不着觉,已多次向桃源县电力局反映并请求来我家实地测量,桃源县电力局的回复是:“我们是按照国家标准GB50790-2013执行的,边导线与建筑物的重直投影水平距离是7米,你家的距离肯定是超过7米。”但究竟实际是几米,桃源县电力局至今没有实地测量,更没给出具体测量数据。同时桃源县酒湖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相关人员来我家协调后出具了一份回复函,也只字未提线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相关标准(见附页1)。但早在2014年下半年,浙江设计院就已对我家房屋面积和房屋离高压线之间的安全距离等,通过卫星航拍并派工程师来我家进行了实地测量,说我家房屋妨碍了高压线路的安全架设,必须要搬迁。桃源县电力局给出的7米的水平安全距离标准,是无风偏情况下的安全距离,刮风下雨雪,打雷闪电的时候,我们家该怎么活?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明文规定: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和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且GB50790-2013《±800千伏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13.0.4-2规定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是15.5米。也就是说800KV 的高压线隔我家的水平距离要达到15.5米以上才是合法的,安全的。以上所说句句属实,可派人调查。因多次与桃源县电力局及桃源县酒湖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相关人员沟通无果,恳请上级领导关注并派人督促/规范相关单位按国家规定和标准执行。不甚感谢!若依法办理不了,我和老伴真活不下去了。附页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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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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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12-09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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