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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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因工伤失去右臂,索赔无果,再次求助! | ||
来信人 | 史** | 来信日期 | 2015-01-18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010619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叫史明星,是临澧县文家乡经济林场人,2014年4月7日在临澧县长兴建材厂上班时,由于调试机器输送带右手从肩部被机器绞断,经抢救,右臂完全失去。具体情况,我已在2014年11月19日给您的信中向您反映。按您的回复,我到劳动部门申请维权。但一个农民工想要维权实在艰难,厂方不仅不配合,还时时运用法律的申诉权刁难阻挠。厂方由最初的不愿申请工伤鉴定,到现在我自己申请工伤鉴定且工伤鉴定结论下来时,他们又以不服鉴定结果为由,要求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显然,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拖延时间,因为厂方的资源开采证将于2016年到期,到那时,他们人去厂空,我便真的无从得到赔偿。按法律,厂方确实可以驳回每一步法律程序,以此来拖延,我却拖延不起。因为,出院后,厂方没有给我工资,也没有给我生活费。而我由于一直供养女儿读书,没有积蓄,家中又有90高龄的父母,生活日趋艰难。厂方不负责任,厂方及厂方的法律顾问也在法律面前失去了正义和良知,不仅我的维权之路艰难,连想让他们补偿我的生活费都难上加难。尊敬的市长,请您为我伸张正义。作为一个已经失去右臂的人,我的要求真的很简单:一是希望厂方能给我生活费;二是希望尽早让一个劳动者享有劳动工伤保险条例赋予的应有的权利。最后,对于您给予我的帮助,报以万分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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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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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1-2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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