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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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陈二派出所“为民服务” | ||
来信人 | 佚** | 来信日期 | 2015-12-01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1207841 | ||
信件内容 |
我叫文武荣,今年60岁。常德市临澧县陈二乡人。因长石铁路复线施工,一云南籍施工队租住我家(包工头:朱明贵)。11月中旬施工完结后,未归还租住期间所借我的欠款和交付房租(合计21000元),我于11.18晚质押其小车。次日朱请陈二派出所协调处理,派出所人员强制放出质押的车辆,并回复于第二天中午去派出所拿朱所欠欠款。直至今日,欠款分文未付,欠款人行踪渺渺。多次找派出所处理,至今一直回复没空处理,再等一等。县公安局我也去反应过情况,也是了无音讯。 包工头质押的小车马上有人出面协调处理,我一个60岁的残疾老人欠款为何没有空处理?包工头的权益有人保护,我一个60岁的残疾老人的权益谁来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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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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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12-21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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