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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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初婚初育,合法生育,为啥现在上户还要上环? | ||
来信人 | 胡** | 来信日期 | 2015-11-15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1107764 | ||
信件内容 |
我和我老公都是初婚初育,我们夫妇在常德上班,但户口还在原籍。我的户口在汉寿县沧港镇金菱村,我老公的在岳阳市平江县,办出生证的时候在汉寿县沧港镇办的,宝宝的户口随我。我宝宝是2015年5月4日在常德市中医院出生的,在医院办理了出生证明。宝宝三个月的时候我带着我们夫妇的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去找村妇女主任上户口时候,被告知必须要带环才能上户否则不能上户。因为身体原因我不想上环,上户的事情就暂时被搁置了。 直到最近召开了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在全会之后,我去找村妇女主任去上户,还是被告知要上环,这时候我就不理解了,我合法生育一胎,符合国家政策,为什么老是让我去上环?非常的不解,望能给我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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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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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11-25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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