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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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购买宅基地回复 | ||
来信人 | 艾** | 来信日期 | 2015-05-16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0506871 | ||
信件内容 |
2009年4月份为当地加快常桃公路建设发展,枫树乡政府将公路沿线庄家桥村三组土地卖给本人做民房使用,两间房基(9m*16m)(价格4万元)。由于当时未办土地证,与乡政府协商先支付3万元,办证过后再交付1万元,款额交于枫树乡财政所(附凭证)。国土站指定位置后,准备动工时当地村民阻扰不让建房使用,其理由未拿到(未拿齐)土地征收款,经现任乡政府多次现场协调无果,期间土地证一直办不下来,村民也寸步不让,直至目前也无结果,这给原告方致命的打击,精神上、经济上造成巨大伤害和损失。现请求领导关注,敦促各部门及枫树乡政府尽快拿出合理解决方案,解决时间节点。不胜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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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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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5-22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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