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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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农村修公路还需村民集资吗? | ||
来信人 | 匿** | 来信日期 | 2016-01-30 |
信件索引号 | LM2016010010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尊敬的常德市委领导:你们好!我是常德市桃源县夷望溪镇红合村村民,我们村里终于2015年年底修通了水泥路(红合村王家坝至龙门娅,大约3公里路程),村民们都很高兴,但是路修好后,村支书说他从上面要回来的钱修路不够用,需要村民每人出600元至1000元不等,不出钱的家里,就不准过车(包括没交钱的农户家里的朋友的车都不可以过),村民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现在修路还需要村民出钱,本来我们这里还很穷,很落后,村民们又大多不懂法律,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希望上级领导能给我们村民讲解一下政府的政策,这件事是不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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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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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6-04-15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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